國家長治久安的保障在于基層,構建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共享的基層治理共同體,既是抵御現代化發展風險與不確定性的必由路徑,也是探索我國特色治理模式、實現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內容。在此過程中,作為社會文明進步重要標志的志愿服務,通過提振精神、凝聚力量,為構建同心協作、有序運轉的基層治理共同體奠定了基礎,也為維持基層的和諧穩定、穩固國家的治理根基提供了有效路徑。
基層治理共同體建設的底層邏輯 志愿服務蘊含良善之心,為共同體建設注入深層動力。構建基層治理共同體,思想意識是基礎。無論是我國傳統文化中的性善論,還是西方理論中的利他主義,都從不同角度闡釋了人為善利他的本性。人天然有悲憫之心,會感知、同情他人的苦難,也會因他人困境的紓解而感到開心、幸福。人性中慈悲向善的一面,外化到行動上,最直接的表現即是志愿服務。志愿服務根基于人的良善之心,是人精神與價值追求的集中體現,是超出對世俗利益的考量來實現人的全面發展的重要路徑,這種超越性使得志愿服務能夠突破性別、年齡、身份地位等條件的限制,釋放人性中的愛與善意,具有強大的感召力與持久的生命力,為聚合人類命運共同體提供了最深層的動力來源。在我國基層治理的場域中,各主體之間因資源稟賦、利益訴求等存在天然的不同,對待同一事物的看法差異巨大,甚至形成沖突與對立,阻礙共同體的構建。對此,志愿服務通過激發人內心深處的情感共鳴,促使人們超越表面的利益紛爭,為實現和諧、大同等更高層次的價值目標而一致行動。
志愿服務培育社會人格,為共同體建設激發主體活力。構建基層治理共同體,廣泛參與是保障。馬克思主義認為,人的本質是一切社會關系的總和。人在生產、生活過程中必然會與他人發生聯系,并且,有意識的精神活動與交往,是人區別于動物的一個重要標志。正是人們之間的互動,形塑了個人及其所處的社會。然而,伴隨著我國市場經濟制度完善、城鎮化等現代化進程,人們開始更多關注個人利益,社會交往與互動的熱情減退,長此以往,則會導致對公共事務的態度淡漠,基本共識難以建立。特別是在面臨千線一針困境的基層,能否調動起居民參與、自發解決問題的積極性,直接決定著共同體能否建立,也直接決定著國家治理的最后一公里能否打通。對此,志愿服務在現代社會的專業分工之外,提供了開展公共性活動的重要場域。在助人與互助的實踐中,人們對社會的責任感被激發出來,破除了只管自家門前雪的狹隘思想與行為模式,參與、承擔、奉獻等社會屬性得到進一步強化,人人有責、人人盡責的基層治理共同體也更加牢固。
志愿服務增加社會資本,為共同體建設提供協作引力。構建基層治理共同體,協同行動是關鍵。當我國社會從高度同質向結構分化的狀態過渡時,愈加精細的分工為個性化發展提供了間隙,同時也促進了個人觀念與主張的多元化。在現實實踐中,這種個性化與多元化削弱了集體意識與團結行動,阻礙了有機團結這種穩定互依的社會聯系方式的產生。特別是在城市社區,當鄉土社會中的熟人網絡與人情關系不再適用,而新的交往模式又未建立起來時,社會關系會越來越原子化,形聚神凝的基層治理共同體也將難以實現。為了使人們能夠團結起來而非自我隔離,必須建立起更加適應現代社會的新的連接關系,而志愿服務恰好提供了這樣的機會,通過互助來增進互信,化除冷漠、消融誤解,使人們在利他實踐中得到持續不斷的精神鼓舞與正向激勵,建立起與他人之間的良性互動關系,不斷累積社會資本。社會資本越多,人們之間的互動越包容、開放,交往過程中的信任度越高、互惠性越強,則在面對公共危機事件時,基層治理各主體間的協同行動也更加可能。
基層治理共同體建設的實現路徑 一是完善黨建引領的協同機制,堅守黨心聚民心。雖然我國文化中自古以來就蘊含著深厚的志愿服務基因,但是現代化的、成體系的志愿服務制度框架與行為規范,主要是借鑒了西方國家的經驗。在我國開展志愿服務活動并使其有機融入本土情境,首要的一點就是堅持黨的領導。黨以人民利益作為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站穩人民立場、把握人民愿望,為解決人民的問題、滿足人民的需求進行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謀劃,為公眾提供精神支柱。黨心連民心,民心系黨心,黨心為民心所謀,民心隨黨心而動。在志愿服務中以黨為核心,指引人們的奮斗目標與前進方向,使大家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避免一盤散沙與資源內耗,最大限度地集結社會力量,凝神聚力增進公共利益。同時,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帶頭作用,面對問題迎難而上,團結群眾聯合行動,解決問題回饋社會。最終,在黨這一核心的引領和帶動下,不僅要保障基層治理共同體在形式上的聯結,更要促進各主體在思想與行動上的融合。
二是加強增效賦能的資源支持,立足小家聚大家。在志愿服務中,除了黨和政府的引領,社會自發的力量也不容小覷,志愿服務本身就是社會自發解決問題的重要方式。家庭作為社會的基本單元,能夠為個人提供所需要的生存支持與情感關懷,在家庭供給富余或短缺的基礎上,人們會通過志愿服務向外部環境施以善行或從中補足需求。在此過程中,為社會成員與外部環境之間的供需對接以及彼此間的協同行動提供必要的支持、規范,對提升志愿服務行動的參與度、持久性及最終效果來說至關重要。對此,通過更加完善的制度建設、資金與智識等資源的輸送以及現代化技術的賦能,一方面,激發出小的家庭單元中蘊含的巨大潛能,調動其廣泛、持續參與志愿服務活動的積極性與主觀能動性;另一方面,對基層民眾自發紓解問題的內在動力進一步引導,使其在合適的條件下能夠轉化為彼此間的互助行動,在自助的同時也施助于人。這樣從小家到大家,從自助到互助,在滿足小家庭溢出需求的同時,為基層治理共同體的構建奠定廣泛的社會基礎。
三是開發瞄準需求的服務項目,依托項目聚資源。在志愿服務實踐中,既有豐富的個體化行動,比如見義勇為、拾遺不昧等好人好事;也有更為復雜的組織化行動,主要表現為各種類型的志愿服務項目。相比個人直接做好事,項目的流程更加復雜,包含著從方案制定、組織執行到復盤評估等各個環節的籌謀與規劃,這些安排都是在明確識別社會需求的基礎上,圍繞著對需求的滿足來展開的??梢哉f,項目作為滿足社會需求的行動載體,為各方力量及相關資源的協同提供了指南。對此,可以從兩個方面來開發項目:一是基于黨和國家的中心工作,從大局著眼來選擇目標、配置資源,集中力量應對關涉人民安危、社會發展的重大事件,比如公共危機事件、大型賽事活動等。二是始于社會的自發行動,由社會需求推動、自下而上地發展起來,并在黨政機關的助力下擴展為成熟的項目。結合這兩條路徑,兼顧宏觀與微觀視角,開發出覆蓋最廣泛社會需求的志愿服務項目,以這些項目為依托,以滿足社會需求為導向,不斷增強集結資源、統籌協調、優化配置的能力,強化共同體實踐。
構建基層治理共同體,核心在于調動起廣大群眾的積極性,多方合力共同參與。志愿服務基于其良善的精神內核、對社會人格的培育以及對社會資本的增進,不僅為人人參與提供了機會與渠道,而且能夠在思想與行動上進行廣泛動員,撬動社會中蘊含的資源與能量,為我國基層治理共同體的構建提供深層動力、主體活力與協作引力。在此基礎上,通過完善黨建引領的協同機制、加強增效賦能的資源支持以及開發瞄準需求的服務項目,在以滿足社會需求為導向的項目實踐中,推進以黨為核心的多元主體及相關資源的協作與融合,最終促進各主體間密切合作、協同并進的基層治理共同體建設。
責任編輯:蘇田 標簽:基層治理,黨建引領,志愿服務